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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上帝同在的樂園

黃麗芬

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(路二十三43)

早前得悉一位多年沒有上教會的老會友在街上跌倒了。幾經轉折,終於聯絡上他的兒子,證實老會友待在公立醫院的深切治療部。他的家人期望我們能到醫院探望昏迷的老人家,以及為他祝福禱告。我們一收到消息就立即趕到醫院去探望。可惜由於並非探病時間,我們被拒之門外,甚至被惡言相待。我們堅持在深切治療部門外守候了接近四個小時,只是為了爭取不足一分鐘的時間,能為這個昏迷中的老人家作一個禱告、祝福來鼓勵他。從功利的角度來看,這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,因為在世人的眼中,這個會友已是沒有希望的人。

有兩個人,就是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囚犯,他們同樣算是全然絕望的人。作為已被定罪的囚犯,他們失去了所有的自由、家人、朋友、財產等;手足被釘在刑具之上,插翼難飛,赤身露體,失去尊嚴;生命,隨著血液的流走,慢慢消失。在刑具之上的分分秒秒,因著錐心的痛、下沉的身軀、艱難的呼吸……最後的幾小時,因絕望而變得漫長。

面對同樣的處境,兩個囚犯有不同反應。其中一個仍然頑強掙扎,裝出強勢的樣子,表面嘲笑同釘十字架的耶穌:「你不是基督嗎?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!」(路二十三39)實際上卻是不夠膽把得救的渴望直接宣之於口。

相反,另一個囚犯,竟然向耶穌這個「落難救主」發出了求救的呼聲。他指責身旁那個出言不遜的囚犯,反映了他似乎也懂得懼怕上帝,深知自己罪有應得。他更知道耶穌的無辜,看出祂獨特的救主身分,也清楚知道自己是「必死無疑」。在「現世」的絕望中,他燃起了對「未來」的期待,他將這個盼望寄託在耶穌基督身上。

我們不能確定這囚犯過去是否認識主,也不肯定他是否見證了耶穌被審的過程,但他有可能聽到了耶穌對釘祂之人的赦免、代求,因而被觸動了。一個犯了罪、心存愧疚的人,最需要的是什麼?是赦免。一個生命混亂黑暗及不能壽終正寢的人,最渴望什麼?是可以有美好的新生命。這個犯人對主耶穌的期望不在今生,而是將來那個「祢得國降臨的時候」(路二十三42)。主耶穌對他的回應不是無定的將來,卻是肯定而即時的:「我實在告訴你,『今日』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」。耶穌提醒這個囚犯要格外留心聆聽及領受祂的應許。

這個犯人的處境沒有改變,仍然掛在刑具上,備受折磨,等著生命的終結。他的餘生就不過是在刑具上的最後幾小時,但基督的恩典沒有遺漏這幾個小時,反讓這死囚能帶著立即的盼望面對這不能逆轉的死亡及痛苦折磨。主耶穌珍惜人的生命,不論睡著、醒著,甚至是只餘下幾天、幾小時甚或幾分鐘的生命。

現實告訴我們,死亡是人類犯罪後無法逆轉的結局。主耶穌的付出,從沒有計算世人眼中所看重的是否「值得」。「世人都犯了罪」,沒有一個例外,老實說,我們不值得主耶穌浪費任何時間、精神、體力來拯救。可是,祂卻是實實在在的為我們傾盡所有,以無罪之身親自及徹底地承擔了所有我們該受的刑罰。祂把永恆帶入了我們短暫的生命中;祂把將來樂園的盼望應許於今天的生命;祂使我們有面對痛苦的勇氣,並對相信祂的人說: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

(作者為巴拿馬宣教士)

(刊於 2000 年復刊後第 53 期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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