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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子的比喻中的「慈父」

梁美心

「浪子的比喻」(路十五11-32)是路加福音獨有的記載,也是耶穌曾說過眾多比喻中篇幅最長的一個。法利賽人和文士批評耶穌接待罪人及稅吏,於是祂說出三個相關比喻來回應——失羊的比喻、失錢的比喻和浪子的比喻。這三個比喻中的主角(牧人、婦人和父親)皆失去一些東西,後來卻經歷失而復得的喜樂;不過,浪子的比喻有其獨特性,反映它在這三個比喻中是最重要的。


首先,三個比喻中的主角失去和尋回的東西,在比例上是循序漸進的增加:一百隻羊中失去一隻(百分之一),十個錢幣中失去一個(十分之一),兩個兒子中失去一個(二分之一)。其次,「羊」和「錢幣」在價值上遠不及浪子的比喻中所失去的「人」。此外,失羊的比喻和失錢的比喻中只有兩個角色——主角和他 / 她所失去的東西,但浪子的比喻卻有三個人物角色——父親、小兒子和大兒子。


浪子的比喻中的父親是一位「慈父」。小兒子於父親在世時提出分家產,在當時的文化中是不尊重父親甚至是不孝的行為。他取了財產後往遠方去,反映他要與父親和家族疏離。小兒子生活放蕩,終致財盡窮困,要為外邦人飼養摩西律例中列為不潔淨的豬;由此可見,他對自己的家庭、民族和宗教都表現出不忠。然而,小兒子決定回轉歸家時,父親離遠看到他的蹤影就「動了慈心」(20節),放下一家之主的身段跑去迎接他。父親與小兒子親嘴(這表示接納和寬恕他),給他穿上最好的袍子和戴上戒指(這表示恢復他兒子的地位),又給他穿上鞋子(這表示不會把他當作奴僕),並為他宰殺肥牛犢來舉行筵席(這表示重視及公開宣布他重返家園)。透過父親這一連串恩慈的行動,小兒子能重獲他在家庭中的兒子地位;更寶貴的是,他得到父親的原諒和接納。


大兒子知道弟弟歸來及父親為他設擺盛宴,就感到憤憤不平,並拒絕進入屋內一同歡慶。面對大兒子不禮貌的表現,父親竟沒有動怒,反而走出屋外勸勉他。大兒子表示自己一直在家裡「服事」父親,沒有違背過他的命令,但父親卻連一隻山羊羔也未曾給過他與朋友享用(29節)。表面上,大兒子在家裡常與父親在一起,但他的心卻與父親十分疏離。在原文中,「服事」這詞包含了像奴隸一樣服事的意思,而「沒有違背過你的命」這短語,也反映了大兒子心目中的父親是一個嚴厲和苛刻的人。大兒子稱呼自己的弟弟為「你這個兒子」,但父親卻表示「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復得的」(和合本修訂版),強調他們兩人的手兄情誼,是同一個家庭裡的成員;因此,大兒子應當為弟弟的悔改而歡喜快樂(30-32節)。


浪子的比喻中的「父親」象徵天父,「小兒子」象徵回轉歸神的罪人和稅吏,「大兒子」則象徵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和文士。曾幾何時,我們像「小兒子」一樣任意而行,但慈愛的天父卻赦免我們的過犯,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。歸信耶穌後,我們又曾否再次成為浪子,遠離神的旨意?我們有否不知不覺以「大兒子」的心態來服事神?縱然恆常參與教會的聚會和事奉,卻缺乏愛神和愛人的心,把事奉當作守誡命,也不能真心為別人的蒙恩而歡欣。其實,這個比喻中的兩個兒子都扮演「失去的」角色——一個兒子離家出走,但最終失而復得;另一個兒子雖身在家中,心卻與父疏離。大兒子最終能否體會慈父的心腸?這是「浪子的比喻」挑戰讀者反思的問題。

(作者為香港播道神學院新約科副教授)

(刊於 2000 年復刊後第 54 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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